移民法庭辩护

当您收到出庭通知 (Notice to Appear, NTA) 时,这意味着针对您的驱逐出境或遣返程序正式开始。 NTA 要求您在移民法庭出庭。通常,您会在以下情况下收到 出庭通知:

  • 您在 USCIS 的 I-589 庇护面谈失败,并且在美国 移民局做出决定时没有合法身份;
  • 美国移民局拒绝了您的 I-751 申请,并且没有提出上诉或采取必要的行动;
  • 美国移民局 拒绝了您的 I-829 申请,并且没有提出上诉或采取必要的行动;
  • 您的难民身份已被终止;
  • 您的庇护身份或暂缓遣返或递解出境已被终止;
  • 您基于尼加拉瓜和中美洲救济法案 (NACARA) 第 202 条或海地难民移民公平法案 (HRIFA)的I-485申请被移民局 拒绝了;
  • 您曾被判犯有严重刑事罪行或从事恐怖主义或间谍活动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活动;或者
  • 美国移民局打算撤销或终止您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当您参加移民法庭的遣返或递解出境庭审时,建议让一位在递解出境辩护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代表您出庭。

向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如果您的案件被移民法官驳回,可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 BIA) 提出上诉。及时向 BIA 提出上诉将暂时阻止递解令的生效。此外,您将有额外的 2-3 年时间留在美国。在接下来的 2-3 年内,您可能会获得新的证据或新的情况,从而使您有资格提出重新开案或翻案,这就可能为您最终获得绿卡带来一线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