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移民申请多年无果?做催办令或可加快审理

更新于07/26/2024

催办令

移民局的“龟速”审理

纵观这两三年来移民局(USCIS)的申请审理速度,实在是令人焦虑而无奈。各类申请的审理时间较过去大大增加的情况不胜枚举。

往年,结婚绿卡首次移民局面谈后,如果移民局没有很快批准申请(通常120天内),则基本1年内移民局会安排第二次面谈,也称为Stokes Interview。如今,等3年都没有等来第二次面谈的大有人在。

过去,基于婚姻的两年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因案件特殊情况(如离婚,移民局严重怀疑婚姻真实性等等)而需要重新面谈的,基本都能在1-2年内有面谈,如今,全美国此类案件的面谈绝大多数只面谈到2020年提交的申请。

政治庇护申请更是重灾区,等了3-8年都没有庇护面谈的申请人比比皆是。

等了一年又一年,期间,想尽各种办法催促移民局尽快审理,e-request , 打电话,联系议员,对此,移民局要么不回复,要么不痛不痒地回复“案件正在处理中,无法给出具体的审理时间,请继续等待”。催了几次,都是如此。

怎么办?继续遥遥无期等下去?还是有其他方法催促移民局尽快审理?律师指出,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考虑做催办令以促使移民局尽快审理。

1. 什么是催办令?

催办令的英文是Writ of Mandamus,也称联邦催办令。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移民局属于行政部门。法院属于司法部门。催办令,简而言之,就是相关移民申请中的申请人作为原告,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而被告就是移民局,诉求是让移民局在一定时间内履行其工作职责或纠正移民局的不作为。有人将催办令俗称为“民告官”,本质的确如此。当然,这是美国司法体系中赋予每个人的权利。

2. 哪些申请可以办理催办令?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几乎任何一种移民申请类别都可以做催办令。所以,无论是亲属移民,职业移民,各种绿卡申请,身份调整,公民入籍,政治庇护申请,非移民申请如工作签证,甚至是EAD工卡申请,只要符合起诉条件,都可以提出催办令诉讼。

常见催办的移民案件包括:I-589 (庇护),N-400 (公民入籍), I-485 (身份调整绿卡), I-730 (庇护家属), I-130 (亲属移民),I-140 (职业移民), I-601/602 (豁免), I-360 (特殊移民),I-751 (基于婚姻的两年临时 绿卡换正式绿卡),I-526 (投资移民),I-829 (基于投资移民的两年临时 绿卡换正式绿卡),DS-260 (海外领馆移民签证)。

3. 做催办令的具体条件(起诉条件)有哪些?

提出催办令诉讼的起诉条件有三项:

  • 原告对要求的“救济”或政府行动有明确的权利;
  • 被告的政府有明确的义务履行其职责;并且
  • 原告没有其他“救济”方法。

直白地理解这三项起诉条件就是,原告的申请已经超出合理的审理时间,且原告必须证明其已经穷尽所有其他可用的合理方法催促移民局尽快审理申请,但移民局始终没有处理申请。符合这些条件,就可提出催办令诉讼。

4. 如何知晓申请已经超出合理的审理时间?

虽然移民局通过其网站Processing Times页面定期发布各类申请的正常审理时间,但事实上,移民局的正常审理时间表只是移民局自己制作的一个时间表,从法理上而言,这个时间表并不能等同于合理审理时间。因此,对于申请是否已经超出合理的审理时间,就需要有经验的催办律师进行判断。

目前,对于I-589政治庇护申请超过5年移民局没有安排面谈或没有给出最终结果,可视为已经超出合理审理时间。I-730申请庇护家属超过2年,I-829投资移民换绿卡申请超过3年,I-751结婚换正式绿卡超过4年,其他类别的申请超过3年,基本都可以视为超出合理审理时间。

如果申请人不确定自己的申请是否已经超过合理审理时间,可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

5. 如何证明原告已经穷尽所有其他可用的“救济”方法?

对于大多数申请,如果原告已经在申请超过合理审理时间后至少一次催促移民局(催促方法可是e-request, 或打电话,需有相关记录),如果移民局没有答复或者答复没有实质性内容,则基本可以证明原告已经穷尽所有其他可用的“救济”方法。

对于政治庇护申请,即使没有进行前面的移民局催案,只要其庇护申请是2014年到2018年之间提交的案子,可自动被认定为原告已经穷尽所有其他可用的“救济”方法。而对于提交未满5年的庇护申请,办理催办令,各地移民局的做法有所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有经验的律师

6. 提出催办令诉讼后会发生什么?

和其他诉讼案件类似,原告向联邦法院起诉后,送达起诉状给被告(移民局),被告应诉。移民局收到起诉状后,对于大多数案件,移民局会选择和原告和解,也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最多90天)对原告的相关移民申请进行处理。处理方式根据相关移民申请的当前处理阶段而有所不同。例如,有的申请下一步是面谈,移民局的处理方式就是马上安排面谈;有的申请下一步是对申请做出裁决,移民局的处理方式就是发出补件通知或是直接给出审理结果。总而言之,移民局和原告和解的结果就是原告的相关移民申请终于“动”了。

当然,移民局如果认为原告“无理取闹”,则移民局会选择在规定时间内(最多90天)抗辩,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继续案件即反驳移民局的抗辩,也可以选择随时撤回案件,结束整个催办令诉讼案。

7. 催办令成功是否意味着移民相关申请成功?

不是的。催办令成功,只是成功地让作为被告的移民局马上处理原告的相关移民申请而已,并不等于原告的相关移民申请被移民局批准。

8. 做催办令,不论成功与否,将来是否会遭到移民局的报复?

如果原告是有理有据地诚信善意诉讼,报复一说毫无依据。大量成功案例表明,办理催办令后和移民局是否批准原告的相关移民申请两者之间完全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9. 催办不成功,移民申请会如何?

催办不成功,那就和没有办催办令前一样,继续等待移民局的下一步审理动作。移民局不会因为曾经办过催办令,而对移民申请实施报复或刁难。

10. 办理催办令需要多少费用?

联邦法院这类案件的诉讼费和送达费500美金左右。除了法院费用,聘请律师的费用将是很大一笔花费。全美国各地律师费平均从5000-10000美金不等,如果进行法庭抗辩,律师费更加昂贵。

我们的律师费非常优惠,催办不成功,退一半律师费。

11. 办理催办令,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催办令的基本材料需要移民案件的申请收据,或其他能够证明移民案件已经被移民局受理的文件。对于非庇护案件,还需要提供证明申请人已经穷尽所有其他可用的“救济”方法的文件,也就是前面第5条提及的证明文件。

12. 没有案件的任何材料,但的确交了申请,是否可以办催办令?

可以,我们会向移民局调档。移民局调档一般需要4-8周。

13. 办催办令,是否必须通知原来的律师?

不是必须的。但如果案子的收据等都在原来律师那里,建议联系原来律师索取。毕竟向移民局调档需要时间。

14.办催办令,是否必须更换原来的律师?

不是必须的。但如果案子的收据等都在原来律师那里,建议联系原来律师索取,毕竟向移民局调档需要时间。

15. 只要是律师就可以办理催办令吗?

不是。催办令诉讼只能向有管辖权的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也就是说只有在该等联邦法院具有出庭资格的律师才能办理催办令,而事实上很多律师并没有联邦法院的出庭资格。

16. 我不在加州,是否可以找你们办理催办令?

可以。无论您在哪个州,我们都可以帮您办理催办令。我们的服务覆盖全美50个州。

小结

催办令诉讼成功的结果就是移民局会加快审理申请。然而,加快审理申请意味着申请人将很快获得审理结果。移民局审理结果或成功,或失败。对于某些申请人而言,失败就意味着离开美国或开始进入移民法庭的驱逐程序,这也许并不是申请人所希望的。所以,是否选择做催办令,建议申请人详细咨询移民律师后审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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